每当有一项极为重要的考古新发现,考古学家总希望赋予它一个漂亮、贴切的形容词,以彰显其历史、文化、艺术等方面的价值,其中一定或多或少因其“历史久远”、“珍稀”、“精美”而融入了“震撼”、“激动”、“赞美”的意味。譬如正在中央电视台热播的《国家宝藏》,迎来了古都明珠、华夏宝库的陕西历史博物馆,考古、古物发烧友们一定不会对那件葡萄花鸟纹银香囊感到陌生,因为那就是四十年前在顶顶大名的西安何家村窖藏出土的,同出还包括有1000多件金银器及玛瑙、琉璃、玉器、水晶、宝石等在内的众多文物。其中是鎏金舞马衔杯银壶、兽首玛瑙杯更是举世瞩目的国宝。
一时间出土了这么多精美的器物,更有不少是孤品,所以单单以“窖藏”之名名之,显然不够分量,委屈它了。有感于此,北大考古文博学院的齐东方教授将何家村的这批“窖藏”称为“遗宝”。今天,一提“何家村遗宝”很自然带给人以历史、文化的厚重感。话题扯远了,我们今天所要说的“井里汶”沉船,相信大家也不会陌生,称它为“水下博物馆”必不过分,更有人愿意称它为“海上敦煌”。不管怎样,30万件瓷器和数量众多的水下文物,足以令我们感到无比震撼了。
井里汶沉船位置
“井里汶”沉船的发现与“黑石号”有着相似性,最初也是由爪哇海域附近的渔民捕鱼时发现。事情发生在2001,当时虽然印尼政府一早得到渔民提供的线索,但因未见出水样品,无法判断沉船年代及商业价值,所以此事被搁置了两年。2003年,当确认了另一位渔民提供的样品年代为10世纪后,PT.PPS公司(以打捞沉船为主的商业公司)向印尼国家委员会提交打捞申请。按该委员会的意见,打捞过程必须严谨,作业必须彻底。因而PT.PPS公司与比利时一家专业打捞公司Cosmix 合作。
卢克·海曼斯(Luc Heymans)
再获得打捞许可后,比利时籍打捞专家卢克·海曼斯((Luc Heymans))和他的团队开始信心满满的前赴沉船地点展开工作。而他们最终也如愿以偿,在2004—2005年的近18个月里,累计完成20000多次的下潜任务,成功的将20多万件完整或可复原文物及大量残片打捞出水,一时间轰动了全世界。
井里汶沉船打捞 引自孙欣:《“井里汶号”沉船文物考察纪实》
然而此后不久,一场风波随之而来。2004年正值印尼大选,一些政团开始质疑打捞公司骗取并盗窃了沉船货物。印尼警方甚至逮捕了两名外籍潜水员,带走了资料, 没收了库房和银行保险柜的保证金及作业船。在经过长时间的核查、清点后,最终案子得以澄清。对于出水文物,印尼政府决定将一部分文物收归国家所有,另一部分用于拍卖,从中获得50%的收益。
2010年,印尼雅加达的一家拍卖公司承担了拍卖任务,但却因运作方式的不当,导致首次拍卖以失败告终。2012年,文物被运到新加坡准备再次拍卖,而这次采取单批出售的方式。对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伊莲娜•博科娃曾表示十分担忧,“有着如此历史和考古价值的文物流散,无法为科学界和公众所有,的确令人惋惜。古迹被挖掘之后,文物一旦流失,就根本不可能再回归。井里汶附近水域发现的这艘沉船中的货物能够帮助我们了解这一地区当时的商业与文化交流情况”。
《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
教科文组织于2001年通过了《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目前已有30多个缔约国。该公约鼓励对水下文物予以保护,并对其进行科学研究及向公众开放。根据公约的精神这批文物最好的命运应是为科研工作所用,并陈列于博物馆之中,发挥它们最大的价值。
井里汶沉船的价值是多方面的,作为普通大众可能会关心它超过8000万美元的商业价值,然而这批文物最重要的意义应该在于它的研究价值上。关于其中的一部分研究价值,北大考古文博学院的秦大树教授在其文章标题中已经给出极好的概括:“拾遗南海,补阙中土”。何以补阙中土?因为这批宝藏不仅数量众多,且能填补中国国内某些方面发现的不足,甚至空白。